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2024年11月份工作方案
各责任督学,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督导室部署,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当前工作,经研究,我区11月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导主题是党建工作及校(园)务管理情况。
一、督导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
二、督导任务
1.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及校(园)务管理情况督导:主要督查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民主管理、“三重一大”校务公开、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等方面情况,通过督导促进学校幼儿园加强党的建设,向民主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轨道发展。
2.安全督导:主要督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门岗、食堂、食品、饮水、校车、危化品、消防、宿舍安全等情况。对照市督导室《南京市责任督学“一日督导”工作规范》之《校园安全督查专表》进行检查签字。
3.对“进校园”活动开展常态化督导:按照省市要求对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各类“进校园”活动情况进行监测,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监测点的情况上报至市教育督导室。
三、督导流程
1.查看责任督学公示牌;2.亮证;3.察看校(园)门卫室;4.巡视校园、察看食堂;5.巡课;6.听课1节并评课;7.访谈校长、师生;8.查看台账资料。
四、督导要求
1.责任督学可根据责任区被督导单位的实际,对本方案进行个性化调整,拟定到校日程安排与专职督学沟通后报给督导室,入校督导要用手机考勤打卡签到签退。本月专职督学分工如下:李永兵负责第九、十责任区,程畅负责第十一、十二责任区,杨国卫负责第一、二责任区,刘宏斌负责第三、四责任区,王之标负责第五、六责任区,陶道均负责第七、八责任区。
2.各中小学、幼儿园需向责任督学提供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等方面的台账资料,配合责任督学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
3.责任督学于11月27日前完成督导工作,及时向指定邮箱报送工作照片。11月28日前在省督导系统“督导记录”的“附件”里面上传督导报告,责任督学将《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及校(园)务管理情况督查表》纸质稿签字盖章报给督导室。
4.责任督学要认真做好工作手册记录,在省督导系统里面要向学校幼儿园反馈督导建议,如需要向被督导单位发整改通知书的,请及时向督导室申请。
5.责任督学联络员于11月28日前报送督导信息和照片,11月30日前在省督导系统里面提交整改报告以及做好学校网站督导专栏建设。
浦口区教育督导室
2024年11月12日